关于申报2022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

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推动结构优化建设高质量高等教育体系共同行动方案》《深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改革服务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安徽省高水平本科教育建设行动计划》《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黄山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深入推进我一流专业与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我校2022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共设专业建设类、课程与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7大类别项目。

(一)专业建设类

1.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项目

省级项目:本年度拟推荐专业服务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项目1项,建设经费5万元/项,建设周期2年。申报人应符合《2022年省级本科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提升专业服务十大新兴产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2.“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省级项目:本年度拟推荐“四新”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6项,其中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各2项,建设经费5万元/项,建设周期2年。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3.新建专业质量提升项目

省级项目:本年度拟推荐新建专业质量提升项目1项,建设经费5万元/项,建设周期2年。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4.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

省级项目:本年度拟推荐传统专业改造提升项目4项,建设经费5万元/项,建设周期2年。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二)课程与教材建设类

1.省级课程与教材建设类

课程建设类项目鼓励依托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等全国网络教学平台或安徽省网络课程学习中心(e会学)等区域网络教学平台及智慧教学工具组织实施。本年度拟推荐省级课程类项目20,建设周期2年各类项目推荐限额详见附件3本年度拟推荐教材建设类项目4,建设周期2年,申报课程应已纳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项目负责人应在本校连续完成申报课程3个及以上教学周期申报书须提供教务系统中近三教学周期教学任务书截图,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申报人同时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建设经费具体为

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0.5万元/项,省级线上课程项目4万元/项,省级线下课程项目2万元/项,省级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项目3万元/项,省级社会实践课程项目3万元/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项目4万元/项教材建设项目2万元/项。其中,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从校级同类在研项目及2022年度校级拟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产生。

2.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

校级项目:本年度拟立项建设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5项,建设经费0.3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3.校级“金课”项目

校级项目:本年度拟立项建设校级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金课”项目共计10项,建设经费1万元/项,建设周期2年。申报课程需已被学校认定为校级合格课程或优质课程项目结题要求按照《黄山学院“金课”建设方案(试行)》执行详见附件45),申报人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已经被立项为校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师资队伍建设类

1.教学创新团队

校级项目:本年度拟立项校级教学创新团队2项,建设经费1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省级项目:本年度拟推荐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项,建设经费2万元/项,从2022年度拟立项建设的校级教学创新团队项目2022年以前立项建设且未升级到省级的校级教学团队项目中择优遴选产生。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2.教学名师

省级项目:本年度我校拟推荐省级教学名师2名,奖励经费为1万元/人。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具有正高职称2年及以上。申报人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3.教坛新秀

省级项目:本年度我校拟推荐省级教坛新秀2名,奖励经费为0.5万元/人。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并附上相关支撑材料。已获省级教坛新秀奖的教师,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四)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

校级项目:包含校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校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校级虚拟教研室等类项目,本年度我校各类项目拟分别立项1项,建设经费1万元/项,建设周期2年。申报人/单位应符合见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省级项目:包含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省级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和省级虚拟教研室等类项目,本年度我校拟分别推荐1项,建设经费4万元/项,建设周期2年,从校级同类在研项目及2022年度校级拟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产生。申报人应符合见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五)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校级项目:本年度拟立项建设校级教研项目38项,其中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30项。重点项目建设经费0.5万元/项,一般项目建设经费0.3万元/项。申报校级一般、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分别具备讲师、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在申报书“项目申报级别”中明确标注“重点”或“一般”。

校级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必须采取以下结题方式:立项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为基础,后续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研究项目并获得批准的,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视为自动结题;结题时除满足申报材料的结题要求外,同时必须符合附件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

省级项目:本年度拟推荐省级教研项目34项,其中重大项目3项,建设经费4万元/项;重点项目10项,建设经费2万元/项;一般项目21项,建设经费0.5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在申报书“级别”中明确标注“重大”、“重点”或“一般”。申报省级教学研究一般和重点项目必须是已经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且研究超过一年;申报省级一般、重点、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应分别具备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省级教研项目结题时除满足申报材料的结题要求外,同时必须符合附件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标准。

省级重大教研项目,采取学校委托和个人申报的方式进行。本年度我校省级重大教研项目围绕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OBE理念落实、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模式创新和新时代教育评价制度改革等选题方向开展研究。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专项

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专项:本年度拟立项建设校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一般项目2项,经费0.3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校级教研一般项目申报条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省级教研项目专项:本年度拟推荐党的二十大对高等教育重大决策部署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9,每一类限报3项,其中每类重大、重点和一般项目各1项建设经费分别为:4万元/项2万元/项0.5万元/项。申报人应符合教研项目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省级教研项目申报书

3.校级徽文化融入课程教学教研专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进一步发挥地域文化优势,注重挖掘徽州文化的优秀精神内涵,将徽文化的融合精神、创新精神和人本精神贯穿于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学校今年继续特设校级徽文化融入课程教学教研专项。

校级项目:本年度拟立项建设校级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项。重点项目建设经费0.5万元/项,一般项目建设经费0.3万元/项,申报人请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在申报书“项目申报级别”中明确标注“重点”或“一般”。

(六)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22年度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已按照教育厅文件要求完成评审推荐本次质量工程不再组织申报。

)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

省级项目:产业学院与特色学院建设类项目为学校集体项目,校限报其中1建设经费50万元/项。项目负责人为学校二级学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者同时应符合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并填写附件2相应申报书。

二、立项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优化调整和升级改造、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队伍培养的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就业率及报考率在全校排名后10%,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原则上不予申报各类质量工程集体项目。

2.已在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时在研的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含2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在研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2020.12-2022.12受到“撤项”处理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质量工程项目。

4.申报教学名师和教学新秀这种荣誉类的项目,不受在研项目超过2项不能申报的限制。

5.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三、申报、推荐、评审流程

1.组织发动、填写申报书(129日前)

各单位宣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了解申报条件及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申请人按照各个项目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请各申报人对照申报指南和省级质量工程形式审查规范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

2.项目申报(129日-17日)

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使用校内使用超星平台进行在线申报、推荐和评审。

系统网址:网址:http://hsu.zlgc2.chaoxing.com

项目负责人129日起可进行在线申报,在系统首页界面右上角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系统关闭时间为121724:00。

申请人请严格对照申报指南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6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3.学院、部门审核

1)学院审核(1219日前)

各学院负责人在系统首页界面右上角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点击登录框后面的“工作台”——点击“我的评审”中的“申报评审”——在要评审的项目后面点击“进入评审”——查看项目申报信息——填写评审意见并点击“确定”。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121924:00。

2)教务处审核(1220日前)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的项目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4.专家评审(1228日前)

所有申报项目采用在线专家评审和校内专家评审方式。

5.推荐项目公示(1229日前)

对拟推荐省级和立项建设校级项目进行公示。教务处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拟被推荐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6.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申报(1230日前)

获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在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38.95. 115/QRMIS/login.aspx,或从安徽高教网点击)进行网络申报,具体流程为:

1)老用户:直接登录——选择“项目申报”——选择项目类别并进行网络申报。

2)新用户:注册用户——联系管理员(张老师、黄老师)激活用户——登录——选择“项目申报”——选择项目类别并进行网络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申报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均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进行。

2.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往年有较大变化,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通知与指南,对照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3.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必须组织专业教师申报专业建设类、课程与教材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三类项目中的至少两项;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必须组织专业教师申报上述三类项目中的至少一项。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1.项目申报书电子版,同时上传至校级质量工程网站校级省级当年同步申报的项目,在系统该类项目中同步提交申报材料http://hsu.zlgc2.chaoxing.com),申报材料须在121724:00前提交系统

2.各类项目申报书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命名为:学院-申报人姓名-项目类别),各学院2022年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1223日下午下班前提交。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张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2546570,邮箱:417398387@qq.com。

本次评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动员,严把审核关,务必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材料,以保证全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附件:2022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教务处

                                2022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