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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张婵娟  发布日期:2025-12-01 查看:393 次
主要工作要求如下:
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黄山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25年度省级和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及申报条件
共设专业建设类、课程建设类、教材建设类、师资队伍建设类、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特色学院建设类等7大本科教育类和教学与管理研究项目、在线精品课程建设、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数字化标杆校建设和非学历继续教育品牌建设项目等4大类继续教育类。申报人年龄需在58周岁以下,可根据申报指南自主选择相应类别进行申报,经由所在单位审查、推荐后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建设或推荐。
1.本科教育类
(一)专业建设类
省级专业建设类项目共设置6类(详见附件1),推荐总额不超过20项,每类不分别设置限额。项目负责人应为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部门副处级及以上干部或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同时满足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已获得省级专业建设类项目的专业不可再申报此类项目。申报省级微专业项目应为校级已立项建设且未升级到省级的微专业。省级“四新”建设研究与实践中心、省级“四业”融合研究与实践中心和AI+专业为2025年度新设项目,原则上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校级专业建设类共设置微专业和现代产业学院2类(详见附件2),立项总额不超过6项,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4)。已获得省级、校级此类项目的不可再次申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
(二)课程建设类
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共设置4类(详见附件1),推荐总额不超过20项,每类不分别设置限额。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已经被立项为省级同类课程建设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原则上有线上课程资源建设基础的课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省级智慧课程,有校企合作课程建设基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省级产教融合课程,已经立项为省级微专业培养方案中的课程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省级微课程。
校级课程建设类项目设置线上课程、人工智能应用课程、校企合作课程和微课程,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4)。已经被立项为省级、校级同类课程建设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三)教材建设类
省级教材建设类项目共设置3类(详见附件1),推荐总额不超过7项,其中规划教材为认定类项目,推荐总额不超过3项,教材建设项目推荐总额不超过4项。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原则上有校级建设基础和数字教材类可优先推荐。已获得省级教材建设类项目的不再重复推荐。
校级教材建设项目分为修订教材、新编教材和数字教材,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4)。已经被立项为省级、校级教材建设项目的不再重复申报。
(四)师资队伍建设类
省级师资队伍建设类共设置4类(详见附件1,其中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本次不申报),推荐总额不超过8项,每类不分别设置限额,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有校级建设基础的可优先推荐。已获得省级师资队伍建设类项目的不再重复推荐。
(五)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
省级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共设置3类(详见附件1),推荐总额不超过4项,每类不分别设置限额。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有校级建设基础的可优先推荐。已获得省级实验与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的不再重复推荐。
(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3类,每类设置重大、重点、一般三个等级,其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总额不超过10项,其中重大不超过1项、重点不超过3项、一般不超过6项,教育教学管理项目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推荐限额3项,重大不超过1项。各类项目中重点和一般项目必须是已经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项目在研时间超过一年、结项时间未超过一年,且该项目未获批省级教研项目,项目负责人还需满足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申报条件。如申报人之前申报过省级教研项目,还需满足之前项目无延期现象,且结项结果为良好以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书(附件3)“级别”中需明确标注“重大”“重点”或“一般”。
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设置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点、一般)、教学质量文化培育专项(重点、一般)、教育教学管理专项(重点)和青年教师专项(一般),项目负责人需要满足申报指南(附件2)中的申报要求。如申报人之前申报过省级、校级教研项目,还需满足之前项目无延期现象,且结项结果为良好以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书(附件4)“级别”中需明确标注“重点”或“一般”。
(七)特色学院建设类
省级特色学院建设类共设置8类(详见附件1,其中现代产业学院本次不申报),推荐总额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有校级建设基础的可优先推荐。已获得省级特色学院建设类项目的不再重复推荐。
2.继续教育类
省级继续教育类共设置4个项目,每类单独设置推荐限额,项目负责人需满足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要求,并填写相应申报书(附件3)。已获得省级继续教育相应项目的不再重复推荐。
二、申报要求
1.各学院应按照人才培养、专业结构调整和优化、教育教学改革以及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对申报项目进行系统设计,对就业率及报考率排名后10%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质量工程项目,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2.已在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中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项目,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
3.申报人除满足申报指南中的申报要求外,还需满足省级申报指南中“附录:申报要求及说明”中的所有要求。近两年有延期、撤项项目的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4.申报教学名师、教学新秀、规划教材,不受在研项目超过2项不能申报的限制。
5.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规定,为有效预防高等学校发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维护学术诚信,建立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立项“黑名单”制度,因学术不端行为受到学校或者相关部门查处的老师和以往省级质量工程建设终止或撤项的项目负责人将被纳入质量工程管理系统“黑名单”,系统将对“黑名单”申报或者参与申报新项目进行自动识别排查。
6.校级和省级同类项目原则上不可同年申报,同个项目不可由不同负责人同时申报,符合省级申报条件的负责人可优先申报省级项目。
三、申报、推荐、评审流程
1.组织发动、项目申报(11月26日前)
各单位宣传相关文件精神,学习各类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了解申报条件及要求,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申请人按照各个项目申请书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材料。
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使用校内质量工程系统进行在线申报、评审。项目负责人11月21日起可进行在线申报,未注册账号的老师可根据附件7方式注册账号。申请人请严格对照申报指南和《202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形式审查规范》(附件5)填写项目名称,填写不规范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系统填报时间截止11月26日24:00。
2.学院、部门审核
(1)学院审核(11月27日前)
各学院负责人在系统首页界面右上角登录,账号为工号,初始密码为123456。点击登录框后面的“工作台”——点击“我的评审”中的“申报评审”——在要评审的项目后面点击“进入评审”——查看项目申报信息——填写评审意见并点击“确定”。系统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7日24:00。
(2)教务处审核
教务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审核的项目方可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3.专家评审
所有申报项目采用在线专家评审和校内专家评审方式。
4.推荐项目公示
对拟推荐的省级和立项建设的校级项目进行公示。教务处将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组织拟被推荐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负责人对申报材料进行修改。
5.推荐省级项目平台申报
获推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在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申报。
具体流程为:
(1)老用户:直接登录——选择“项目申报”——选择项目类别并进行网络申报。
(2)新用户:注册用户——联系管理员(张老师、黄老师)激活用户——登录——选择“项目申报”——选择项目类别并进行网络申报。
四、申报要求
1.本年度申报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均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进行。
2.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与往年有较大变化,请申报人务必认真阅读申报通知与指南,对照条件要求进行申报。
五、提交材料及时间
1.项目申报材料须在11月26日24:00前提交校内质量工程系统。
2.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6)、申报书等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2月2日前提交。电子版提交邮箱:600072@hsu.edu.cn。纸质版提交地址:文昌北楼219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六、联系方式
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张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2546570。
本次申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动员,严把审核关,务必把握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提交材料,以保证全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推进。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5年11月20日
材料提交时间:
2025-11-18至2025-11-26
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点击进入在线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