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 NO. )
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教育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1〕28号)要求,学校决定对国家级、省级、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和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验收的项目范围
1.2017年度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81项。
2.2015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不含2020、2021年立项的项目),共1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55项。
3.2016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共54项(不含56项校级升省级项目)。
4.省级课程建设类项目包括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精品开放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智慧课堂(试点)、精品线下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等,教育厅将委托科大数字图书馆组织检查验收。此类项目同样参加校内组织的此次检查验收工作,但检查验收材料上传省教育厅质量工程网站时间将另行通知。
5.历年在研期间升为省级同类项目的校级项目,视为校级项目自动结题,无须提交结题报告。
所有项目具体情况见附件1。
二、年度检查、验收的主要内容
本次检查分阶段性检查和结题验收两类。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的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年度检查、验收的材料要求
已到期但未达到建设目标的项目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需要提交纸质版的《黄山学院 “质量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14);已到期未参加结题又未申请延期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往年已申请延期的项目不得再次延期,若本年度验收未通过,作撤项处理。
(一)质量工程项目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1)结题验收
本年度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共62项。其中,教学研究项目应提交《项目任务书》和《省级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各一份(附件4中“财务部门意见”栏目暂不签字盖章,由财务处审核通过后统一签字盖章)及支撑材料;其他项目均应提交《项目任务书》和《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5)及支撑材料;省级精品开放课程还需提供依托网络教学平台建立运行畅通的课程网站。
(2)年度检查
本年度参加年度检查的项目共38项,各项目提交《项目任务书》和《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3)。
2.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1)结题验收
本年度参加结项验收的项目共22项。其中,教学研究项目应提交《黄山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附件6)及支撑材料;其他项目均应提交《黄山学院质量工程项目结题报告》(附件7)及支撑材料;精品开放课程还需提供依托网络教学平台建立的课程网站。
(2)年度检查
本年度参加年度检查的项目共32项。各项目填写《黄山学院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8),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工作由学院组织完成,检查材料由学院存档,同时提交《黄山学院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结果汇总表》(附件9,此表仅适用于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年度检查)。
(二)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017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需参加检查验收,该类项目由项目所属单位按照《黄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组织检查验收。
1.各项目负责人报送所在单位材料
需参加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填写《黄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总结报告》(附件11),并撰写一篇项目相关新闻稿(含文字和至少1张项目开展的现场图片,参考模板见附件13),附上论文、专利、获奖证书或文件、模型、软件、样品、装置、设计图纸、成果应用与转化、创业计划书、实体企业简介等成果。论文、专利等成果应注明“黄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
需参加年度检查的负责人填写《国家级、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进展报告》(附件3)。
2.各项目所在单位报送教务处材料
各项目所在单位组织检查验收结束后,将《黄山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检查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12)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1475492630@@qq.com。
四、年度检查验收材料的网络上传
1.质量工程项目,各项目负责人需于4月5日前,在校质量工程网站上传本项目所有检查验收材料(含进展报告/结项报告、支撑材料等)。
网址:http://hsu.zlgc2.chaoxing.com/
2.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结果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并提交学校审议后,需于4月20日前在省质量工程系统平台,上传本项目所有检查验收材料(含进展报告/结项报告、支撑材料等)。
五、年度检查验收的时间安排
(一)质量工程项目
1.材料填写、院部初审阶段:
各学院(部门)通知本单位所有项目准备检查验收材料,统一收集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各材料院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于4月7日前,将纸质材料存档备查,电子版(以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命名)统一发至邮箱1475492630@qq.com,同时完成校内质量工程网站(http://hsu.zlgc2.chaoxing.com/)网络上传和审核工作。
2.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阶段:
教务处将对检查验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未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教务处将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整改。4月8-17日,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检查验收评审。
3.结果公示、材料上报阶段:
教务处对检查验收结果进行公示,按照评审专家意见通知项目负责人完善材料,提交学校审议后,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校级质量工程年度检查类项目、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各学院(部门)通知本单位所有项目准备检查、验收材料,自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于应接收检查验收的省级、校级项目,逾期不接受检查验收的,将按省厅文件要求,一律作撤项处理,并收回项目研究的全部经费。
4月12日前,各学院(部门)将检查、验收结果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联系人:黄良芳,张振振
联系电话:2546570
邮箱:1475492630@qq.com@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质量工程项目检验验收材料
教务处
2021年3月22日